更新时间:2022.10.17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检察院可以侦查刑事案件,但是只有在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时候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况下。
检察院中止审查的条件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
我国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审查时,嫌疑人发生潜逃,或者嫌疑人患有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导致不能接受讯问的,或者丧失诉讼能力的这些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在一些共同犯罪的部分嫌疑人中,如果嫌疑人进行潜逃,法院会对潜逃的嫌疑人中止审查,中止审
检察院中止审查民事案件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出现出逃情况,或者是由于精神状况不稳定,不能够继续接受调查询问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继续的进行调查。
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的情形为: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监督的;申请监督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处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可以中止审查的情形。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
检察院中止审查民事案件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情况。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检察机关是法律监
中止审判是人民法院因案件长期不能继续审理而作出的中止审判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的,可以中止审判:1、自诉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2、导致被告人在长时间的庭审后逃逸;3、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简易程序不适用;4、不可抗力。
检察院中止审查后一般需要等待中止事由消灭,比如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的,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等其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后继续审查。案件相关连的,等另一案审结后继续审查,等等。
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没有好坏之分的。主要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刑事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审查。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