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附条件合同如果附的是生效条件,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如果附的是解除条件,自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则视为条件不成就。
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按照效力未定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该无权处分合同自始无效。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因此,追认对合同的效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其效力: ( 1)解除条件成就前,合同处于有效状态,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 2)解除条件确定的不成就,视为合同不再附有解除条件,合同确定的对当事人继续有效
这中间实际上存在着合同的变更。从原来的合同来看,主合同条款包含了以技术附件为标准验收的条款,附件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但是,你们之间既然存在大的方案变动,就应视为合同出现了变更
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合意,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
补充合同的效力是: 1、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2、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