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那么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其财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遗产。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对代书遗嘱没有争议的,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遗产。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第三,代书人、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当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当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当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而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首先,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则要按遗嘱确认该房产的继承人;如果没有,则按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确认好该房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