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公证遗嘱的遗嘱人可以撤销。但需要当事人依法办理相关的撤销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而经过公证的遗嘱,不适用前述规定。
推定遗嘱人撤销遗嘱的方式有如下: 1、遗嘱人立有几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终遗嘱为准,即推定后立遗嘱变更或者撤销前立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不予撤销;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相反,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
自书遗嘱可以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但是若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公证遗嘱不能撤销。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遗嘱。有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根据这一规定,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几
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可以撤回。 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遗嘱人有权撤回。撤回遗嘱主要包括明示撤回和默示撤回。遗嘱人可以订立一个新的可以生效的遗嘱,在新订立的遗嘱中表示撤回先前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
因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
遗嘱可以撤销。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撤销公证遗嘱一般不可当普通遗嘱,如果遗嘱被撤销后,遗嘱本身是无效的,那么不能按照遗嘱继承;如果遗嘱被撤销并不当然导致遗嘱无效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当普通遗嘱。
口头遗嘱一般无法撤销公证遗嘱。因为撤销公证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本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