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以及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应当依照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企业法人)具备法律规定情形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人被重整债权人不能起诉。法院裁定企业重整后,债权人不能因为同一事实理由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可以进行登记,但是不能重复诉讼。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
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在法院决定破产清算之前,都可以申请破产重整。依据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还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债务人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债权正常清偿。债务人无法执行《重整计划》的,应当裁定终止,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清算的,按顺序清偿债务。
破产终结后债权人还能主张债权,但只能向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主张。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破产重整债务在清算之后偿还。债务人在破产之后重整债务,如果由保证人承担了一般的保证的,则无论债务是否到期了,债权人都应该申报破产的债权。若是债务还没有到期,则应该先通过破产的程序来清偿债权,若不够清偿的,可以向保证人进行追偿。
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法定的股东也可以申请重整,但是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整方案,否则依然会被宣告破产。未完结的诉讼会由清算组接管。
诉讼时效,保全措施,债务期限都会有影响。 首先,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会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断 债权人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或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之日起中断。此外,抵销是主
破产重整计划需要债权人同意的。因为重整计划是对企业财务债务等各方面的重新安排,涉及到企业债权人、职工以及出资人等各方的利益。根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整计划必须经过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同意才能执行。此外,在众多利益相关者中,各方关注的利益点
破产重整对债权人的影响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法院宣布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将对财产进行分配,债权人在重整期间内的请求权自动停止。在实践中,债务人重整成功债权人受益,债务人重整失败债权人损失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