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澳门属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如果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澳门居民,不属于法律上所称的涉外婚姻。我国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但是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可以参照适用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
1、需要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 2、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只有经过这三步确认的文书,才能在国内的法院使用。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 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
关于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程序,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
1.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地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2.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
【法律意见】一、涉外离婚,涉及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
军婚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果军人的配偶未与其就离婚事项达到一致意见,单方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在军人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2、准备离婚材料。离婚材料包括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