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办理起诉离婚要去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就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在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后,离婚案件转到民庭处理,等到开庭日,双方当事人需到法院参加庭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离婚手续原则上应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办理。但若被告属于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不在我国居住的人员,当事人可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
登记离婚一般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民政部2021年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
登记离婚一般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民政部2021年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
不是的。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经常住所地超过一年,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
夫妻起诉离婚不是在哪里都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监禁、下落不明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办理离婚的地点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不意味着没有任何限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在异地符合管辖规定的条件下,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可以携带离婚起诉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财产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告方居住地满一年或者是一年以上的
离婚并非在哪里都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的,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离婚不是在哪都能离。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即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可以在被起诉一方的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办理。
我国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离婚方式。不是哪里都可以离婚,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受到离婚方式的影响。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需要在夫妻中一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夫妻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婚管辖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