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一)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 (二)提交换租申请人(承租人)身份证明; (三)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共同申请人材料; (四)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
办理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在合同到期前三到六个月向公租房管理部门递交个人证件材料、家庭情况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社保公积金情况材料;初审材料合格进行受理,核实无误上报房管局复核;复核通过发布公告,经过公示期与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合同。
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内,承租人如需继续租赁的应: 1、在杭州市主城区各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住保部门窗口或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共租赁房专栏获取续租表格材料; 2、有用人单位的保障家庭将续审资料提交用人单位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住保窗口;无用
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资料包括:公租房申请原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的结婚证正本和副本,离婚者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的正本和副本,未婚人士的本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关系证明、工作证明、学生证明、退休证明等,如联名申请人中有未
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资料有:申请公租房申请书;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明等。
公租房换租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 2、提交换租申请的承租人身份证明; 3、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共同申请人材料; 4、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
公租房的申请材料: 1、当事人要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 2、申请人要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申请人要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
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资料有:申请公租房申请书;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明等。
办理公租房需要的手续是: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公租房的申请材料: 1、当事人要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 2、申请人要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申请人要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
条件: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一: (
公租房续租需要在合同到期前三到六个月向公租房管理部门递交个人证件材料、家庭情况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社保公积金情况材料;初审材料合格进行受理,核实无误上报房管局复核;复核通过发布公告,经过公示期与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