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应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案件,不论是先通过仲裁前置程序后起诉,还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直接起诉,都应由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
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首先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也可以向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 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不能直接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 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 三、劳动仲裁。 四、法院判决。
没有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如果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则劳动者可以先申请仲裁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搜集以下证据来证明: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公司的员工花名册。 三、考勤记
劳动争的防范: 1.要树立先合同、后用工的劳资观念。 2.要严格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4.要构建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的内部机制。 发生劳动争议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处理。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