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通常情况下档案局是可以查到当年的婚姻证明的。具体流程如下: 1、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律师及其
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需要到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毕业时间、毕业证编号,然后到市教育局递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会安排有关负责人到档案室调取档案记录,核实后会出具验印证明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去人设局取档案分以下三种情况: 1.本人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的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2.单位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单位开的介绍信、来办理档案的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3.如果委托他人提取的话
去人设局取档案分以下三种情况: 1.本人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的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2.单位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单位开的介绍信、来办理档案的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3.如果委托他人提取的话
补办结婚证查档证明的开具流程: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民政局提出申请,原民政局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
补办结婚证查档证明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1、本人持身份证、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登记离婚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调取申请; 2、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依法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符合相关条件的,作出准许调取的书面决定。
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还应当出具有效通行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去民政局结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