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承包建筑工程是:建筑企业与发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由建筑企业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的活动。建筑工程承包的要求有:承包建筑工程的企业应具有相应的承包资质,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 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
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有: 1.招标发包,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建设内容的合同文件、择优选择承包人。 2.直接发包,发包人直接选定承包人、就建设内容进行谈判。
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上述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是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工程的建设,尤其是大型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建设周期较长,对质量的要求也很高; 而且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件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之间也经常会发生一些纠纷。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则会
发生工程决算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解决。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筑工程合同决算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手续是: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的事项: 1、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2、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建设部未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作出统一规定,因此许可证的有效期要看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以上海市为例,在其城乡规划条例中便约定,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六个月,六个月仍未开工的,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而江苏省要求有关建设单位或个人
承揽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是建筑工程的承包主体。承包主体要求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
工程建筑许可证的法律依据如下: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