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买卖二手房合同中的注意事项有: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确认付款方式以及时间,缺一不可; 3.进行房屋交验要责权分明; 4.约定好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具体落实; 5.中介代理费账目要明晰; 6.要善用补充条款,维护自身利益。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没有遗产税,有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6%的增值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后有效,法定有效条件有: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手房买卖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
中介收费标准: 1、中介费: 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 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 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
买卖二手房要签买卖合同,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
买别人的二手房需要的手续如下: 1、买房前确认该房屋的权属状况;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支付房款; 4、交纳相关税费; 5、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过户登记,领取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
买卖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是: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注意合同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有抵押权的二手房经抵押权人同意能买卖。抵押期间抵押人出售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买卖的书面文件以及他项权利证书。
1、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 2、如果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的情况,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或通过其他方
1、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 2、如果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的情况,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或通过其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