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交警有权扣留事故车辆不超过六十天。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检查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的,那么交警要当场制作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证明,交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的期限和证件。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那么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得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而非为赔偿需要可以扣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检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
交通事故涉事车辆一般需要被扣押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后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
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而非为赔偿需要可以扣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
车辆只能被交警扣留以便收集证据。扣留车辆是为了收集证据而不是为了赔偿。检查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检查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将在两天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举报后,有三天时间
对于交通事故车辆的扣押分两种情况:一般情况: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特殊情况:调查结束之日起7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最长40天。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暂扣事故车辆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2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