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者双方被胁迫
如果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被胁迫一方要求撤销婚姻的,应该要从结婚登记当天开始的一年内提出。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应该要从恢复人身自由当天开始的一年内解除。根据《中华人
撤销婚姻有两种方式。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胁迫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被胁迫结婚是真实的,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
胁迫撤销婚姻有记录。胁迫撤销婚姻需要向法院申请,法院作出撤销的判决之后,会将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发送给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对撤销婚姻的判决书进行保存。
撤销婚姻彩礼,满足这些条件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让女方返还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返还的是全额还是部分,需要分情况来定,若是两人为办理结婚
假冒他人登记结婚结婚证的撤销方式:一般需由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明确规定,除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等无效情形外,其他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都应当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一共有三种:一是因胁迫结婚的,二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三是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一)婚姻登记撤销的条件 (1)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2)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超过一年 (二)婚姻登记撤销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存在夫妻权利与义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申请撤销婚姻: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亲自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审查属实的,应当做出撤销婚姻关系
自始无效的婚姻不是可撤销婚姻。婚姻的效力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法定期限内撤销权人不行使的,该婚姻关系继续生效。如果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的,婚姻关系自人民法院做出撤销决定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