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在我国骗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骗婚属于不可撤销婚姻。目前,我国对于骗婚一般是按诈骗罪处理 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骗婚: (一)时间上,借结婚骗取钱财的主观故意发生在结婚之前。
可撤销婚姻是能依法选择离婚的、被欺诈方也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婚姻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
区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方式为: 1、来源不同,无效婚姻是由于双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交所导致的,而可撤销婚姻是由于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申请人不同,无效婚姻可以是有夫妻双方以外的人向法院申请的,而可撤销婚姻只能由婚姻当事人
婚姻登记机关对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非常简单:只要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问题的,就可以立即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问题,当事人只能找法院解决。如果夫妻双方登记结婚时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③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当事人持有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提出请求,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目前只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另一种是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买卖婚姻撤销婚姻流程为: 1、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或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3、当事
胁迫者也可能构成重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一年的除斥期内,该受胁迫婿姻的效力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虽然受胁迫人在一年的除斥期内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但只要未申请撤销且事实上未宣告撤销,其结婚证的效力就是恒定的,就应当依法推定该婚姻合法,受胁迫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的事由有:签订了合同存在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欺诈的婚姻一般是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