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劳动合同能证明劳动者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没有劳动合同,下面的凭证也能作为证据: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可以造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
劳动者的上下班打卡记录、工作记录、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资条;如果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社保,社保记录也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此外,如果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那么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劳动仲裁中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最有利的证据。如果没有签到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其他证据材料。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没签劳动合同的,就可以依法收集以下材料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条;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单位的招聘登记表;以及其他劳动者提供的证言等。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以以下方法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可以用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2、可以用职工的工作证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3、可以用填写的招聘登记表等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当与
收集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劳动合同遗失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作证,服务证,登记表,报名表等这些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员工甚至还可以通过和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录音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材料并不只是书面劳动
没有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确定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劳动合同丢失证明劳动关系的方式如下: 1、可以通过找用人单位复印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 2、可以通过找用人单位出具就职证明,来证实劳动关系; 3、可以通过工资条证明劳动关系; 4、可以通过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劳动关系; 5、可以通过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