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还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而维权的途径一般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如果征收补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是不能反悔的,要执行协议的约定。对征地行为不服,复议前置是程序的需要,这是征地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救济渠道不同的地方。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
离婚协议生效后就解除婚姻关系不可以反悔,就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反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签订后,在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一方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反悔。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后,离婚登记具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其冷静期内可以反悔。或者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发现存在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
签订了离婚协议后不可以反悔。离婚协议一旦订立,双方应当遵守,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而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人民法院
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的。若协议尚未生效的,可以任意反悔。但若协议生效的,当事认不得就离婚反悔,且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签订离婚协议可以反悔。若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当事人可随时就协议内容反悔。若离婚协议已生效的,当事人不得就解除婚姻关系后悔,对其他内容后悔的,可以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诉。例如,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确认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不能随意后悔。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
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反悔。只要签订协议系双方自愿,且协议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自成立时生效,没有法定撤销事由不得随意撤销。如果你不想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你就的承担违约责任。
签了拆迁协议不能反悔,但是有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可以反悔。
一般在双方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前反悔的,对财产分配及债务承担部分可以重新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若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后再反悔的,则需审查签订协议之时是否存在法定“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否则反悔是难以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