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股东转让股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要件,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转让行为有效。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便出让方未向公司直接投资,也不构成出让方主张股权转让款权利的阻碍事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 尽管虚假出资并不当然使股东丧失股东资格,但若虚假出资股东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出资的,将会面临被公司股东会剥夺股东资格的法律风险。
股东转让股权后需承担出资义务。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设立时,应该通过公司的章程对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做出规定,并由各股东认缴。出资义务既是法定义务,也是股东之间通过发起人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但是股东之间的约定义务不能排除法定的出资义务
(一)向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
股东撤回出资是不能随意撤回投资的,否则就会有抽逃出资的后果。具体的后果有: 第一、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且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股东出资不实的认定有:股东对外借款作为部分出资款,待验资后立即从公司账户返还债权人的,应认定出资不实;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该非货币财产未过户至公司的,应认定为出资不实。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有: 1、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
股东撤回出资后果有: 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 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有以下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