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民政局登记离婚最快可以自申请登记之日起三十一天拿到离婚证。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
可以反悔,并可以想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离婚不一定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处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是办理离婚不一定非要在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1)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
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的离婚协议自此生效。
离婚手续不是必须在婚姻登记所在地办理的,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不是一定要到婚姻登记当地办理。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双方当事人选择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行为都是合法有效的。
理论上只要离婚证到手,马上就可以办理结婚证。因为结婚证办理没有对再婚时间进行限制。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