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一般情况下,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富有义务,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 1、扶养人的义务 扶养人的义务就是在受扶养人生前扶养受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后安葬受扶养人。扶养人不认真履行
遗赠抚养协议对抚养人有要求。遗赠抚养人需要对抚养人尽到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
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关于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议。抚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
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存在,继承开始后,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没有抵抗的情况下,遗产分别在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中处理的有抵抗的情况下,在遗赠抚养协议中处理的全部或部分无效。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在房屋被征收时,作为被征收人会享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1、被征收人针对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如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进行提起行政
一份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必须要符合以下这六个要件: 第一、遗赠人必须要有遗嘱能力,即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第二、遗赠人必须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三、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