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自建厂房办理不动产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7、竣工验收备案表;8、施工红线图或详规图;9、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自建厂房办理不动产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 7、竣工验收备案表; 8、施工红线图或详规图; 9、单位营业执照
申办产权证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办房屋产权证的时候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或单身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房屋购销合同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外侧绘图和分层平面图、契税缴款书。
1、安置房屋房权证; 2、被拆除房屋房权证; 3、拆迁户安置协议以及已回迁户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5、被拆迁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7、安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等等。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办房产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有:抵押登记申请书、房产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等。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的材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卖买合同,未婚的到民政局开单身证明,已婚的带上结婚证同卖方一起带上房产三证到房产交易大厅过户。签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到地税局交税,到房管局递件过户,出新证,银行放款。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相关材料包括: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