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出资证明书是股东出资情况的证明,是由公司出具的。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出资证明书的内容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和缴纳日期、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公司股东发放出资证明
出生证明的作用: 1、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和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出生人口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取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方式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方式。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出生证明的用途: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有股东虚假出资,其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在一般的情况下,对行为人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若其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还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股东出资方式主要有: 1、货币。具体币种等内容由出资协议规定; 2、非货币财产。例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公司股东出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的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
股东可以用直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只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的时候需要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股东出资责任内容有: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银行开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是不能随意撤回投资的,否则就会有抽逃出资的后果: 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 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