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债权凭证一般适用的规则有: 一、当事人自愿申领原则。我国强制执行法采取的是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除特殊情形外,一般以当事人申请执行为启动执行程序的必要条件。 二、执行适格准入原则。 三、执行内容限制原则。即要求颁发债权凭证案件的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债权凭证制度是针对目前因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而设立的,其设立的本意在于使长期处于“中止”状态的“死案”及时终结,从而降低未结案件数,解决“久执不结”问题,减轻法院“执行难”的压力。但如果对这类案件直接裁定终结执
一、债权凭证的种类包括: (1)在商业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商业票据,如商业本票、商业汇票等; (2)在银行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银行券、银行票据以及各种形式的银行存款凭证等; (3)在国家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期限的国库券;
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
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债权清理的方式: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
门诊缴费凭证兑换发票的,可以在医院自助缴费机打印凭证,将自助机打的凭证拿到窗口上去,换成普通的发票即可。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