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婚后男方父母遗产,女方是否有份。因情况而定:1、即男方父母留下的遗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只能认定是男方个人继承的个人财产,女方没份;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未明确只归男方的财产,男方继承后,可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在婚
男方父母给的婚房离婚后女方是否有份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父母在购买时有明确表示归双方所有,则房产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是有权利分割的; 2、如果没有表示,对于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请求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为出资的,该出资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除外。而在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为出资的,应当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男方父母给的婚房,一般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男方继承父母的房产女方有没有继承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的,儿媳就有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享有继承权。无继承权的情况如下:1
结婚后父母送的房,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只要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如果父母在婚后赠房时将房子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且明确表示房产归自己子女个人所有的,那么房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男方父母支付房屋的首付款,并且将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一般视为男方父母对该夫妻的赠与,在房屋变更登记以后,赠与正式完成,该房屋就属于男女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也有权分割该房产。
有关系。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即,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双方赠予为原则,以认定为一方财产为例外。 第一、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明确只赠与
男方父母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如果婚前的房产婚后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但有名字分割时并
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其父母的名下,一般视为男方对其父母的赠与,变更登记以后赠与生效,房屋属于男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和男方女方都没有关系,在双方离婚时,女方也无权参与对该房产的分割。
婚后男方买房女方有份,但是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男方在婚后买房,其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该房应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而
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属于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买房的,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没有老婆的份。
夫妻双方离婚不能分割父母财产。只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父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