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8
工伤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若职工认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病假工资计算: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病假工资计算: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一般来说工伤后有12个月停工留薪期,期间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但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延长超过12个月。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来的待遇,按有关
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期间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由于工作受到了事故伤害,或者身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依然时候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
饭店工伤工资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发放。饭店的员工和饭店是属于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员工在因为工作而受到了事故的伤害或者是患上了职业病即受到了工伤,从而需要暂停手头的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内,原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