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预防高空坠落措施: 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 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 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
能证明高空坠物的伤人的资料一般是鉴定资料和医疗诊断资料。法律规定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
不属于。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
职工在以下情形下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以下两个原因会导致公司分立无效: 1、公司分立程序存在瑕疵。如分立有关书类中应记载事项未记载、资讯公开程度不够、种类股东大会未召开等等情况。 2、公司分立内容违反公平原则。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
高空坠物如果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后果是可以不报警的,损害后果很轻微的,也可以不报警,由当事人与侵权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即可,如果高空坠物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该报警处理,由警方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空坠物造成人员受伤后,如果能够确认具体的加害人,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具体加害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无法确认具体加害人的,可以请求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而免责。
在高空坠物的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向所有的可能加害人追究责任。装修公司自然可能承担责任。“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则不完全是一般原则下的“谁主张,谁举证”,而是要由可能加害人举证证明自己与事件发生没有过错。如果不能举证,即使可能不是加害人也要承
高空坠物被砸重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
高空坠物被告应该是侵权行为实行人,如建筑物的管理者、所有者、使用者,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致害的行为人作共同被告。但是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具备侵害可能性的除外。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由坠落物的所有人或者是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但是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