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
保证与债务加入均具有担保功能,而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特征是区别于债务加入的关键。其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为: 一、保证债务与主债务是主从债务关系,债务加入与原债务具有同一性,并非主从债务关系; 二、保证人受保证期间的保护,而债务加入不适用保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法律活动,法人未成立的,或设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债权人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宜担任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部门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
在继承过程中,不仅会涉及遗产的继承,还会涉及债权债务的继承。要确定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首先要就债权债务这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做出区分。对于债务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度,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换句话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在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担保人代为偿还的款项。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有钱但是拒不偿还债务的,那
如果债务人不还债,保证人有义务对债务人未清偿的债务进行清偿,但是清偿的顺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如果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的,就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才轮到一般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而如果保证人是连带保证人的,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根据我国民法分析:首先需要确定,香港人在国内留有房产的,无论是香港籍的继承人,还是内地籍的继承人,都能继承房产。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涉及的遗产标的在国内,哪怕当事人是域外人士,都应当按照我国民法的具体规定来执行。因
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债务的分担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共同债务的分担问题。因为协议离婚的前提,就是双方已经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因此,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对于债务的
如果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生前尚有债务未清偿的,则继承人应当以其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清偿。若债务已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超出部分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偿还;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无义务偿还债务。而当法定继承、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