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为:分割遗产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剥夺继承权的程序有:首先,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然后,法院依法做出裁判。最后,执行生效裁判。且剥夺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
胎儿继承遗产的情形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丧偶儿媳继承权的规定有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的规定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
1、胎儿是有继承权的。 2、在涉及胎儿继承的案件中,胎儿尚未出生的,宜以其法定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起诉或者应诉。在胎儿出生后,出生后的婴儿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在诉讼中,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婴儿的名义代理其起
胎儿一般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但在继承时,可以视为具有继承能力,为其保留相应份额。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等过程中,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
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屋的最新规定,是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途径的。以法定继承方式的,子女、配偶、父母是均作为第一继承人的,若三者同时存在,则需其他二者表示放弃继承,子女才能完全继承房产。以遗嘱方式继承的,则选用一适当的遗嘱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