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是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处于孕期的,单位应当续延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二倍的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提前向对方作出续签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情形消失时止。在此期间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处于怀孕期间的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
员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不需要续签,但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公司以原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经济补偿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不给续签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如果在劳动者怀孕的时候劳动合同到期,需要顺延至孕期结束,用人单位不得提前解除或者终止,但怀孕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妇女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