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犯罪客体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象是人身和财产。 2、客观方面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主观要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罪标准: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
符合下列情形的认定为瞒报生产安全事故: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
发生安全事故,如果是建设方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的,可以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其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法院判罚有两种情形: 1、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办法明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原则上由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个别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符合下列情形的认定为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