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合同中的“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当事人通过建立合同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
规定为,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约定数额不能高出实际损失的30%,超出30%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保证合同当事人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1、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2、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3、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以及发生争议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二、履约保证金 履约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是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工程的建设,尤其是大型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建设周期较长,对质量的要求也很高,而且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件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之间也经常会发生一些纠纷。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则会给
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工程项目范围、建设工期; 3、工程的质量、造价; 4、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5、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6、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等。
合同保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保护自身的合同利益。代位权的行使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里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到期的,债务人怠于履行债权并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
合同保证金一般就是指定金,作用是指为签约、成约、证约、履约、违约、解约等都可以保证金为媒介起担保作用。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保证合同的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