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能否单独签订合同,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有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有效; 2、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没有领取营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公司工未经授权不能对外签订合同。在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企业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密切联系员工,关心员工的生产生活,热情服务员工,努力建设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员工信任的员工之家。工会是公司的内部机构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符合总公司授权范围的有效。分公司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能够在经营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经授权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有效。
分公司能否单独对外签订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得到总公司授权的,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公司工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是未经授权不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如果具备下列条件的,是有效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内容真实合法; 3、合同的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
(一)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二)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总公司追认,得到总公司追认后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变为有效
分公司能否单独对外签订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
分公司能签经济合同,但是签合同的分公司必须要存在有营业执照,而且还要有总公司的法人的签字。因为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签订合同后产生的民事责任需要由总公司承担。 如果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