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申请工伤鉴定是有期限的。单位一般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而单位不按规定申请的,劳动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申请情况如下: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
申请重新工伤鉴定应在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员工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