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一裁终局制是指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诉与不诉有选择权:劳动者认为仲裁裁决对其有利,可以选择仲裁生效;认为对其不利,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以下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
劳动纠纷需要撤销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填写撤销劳动仲裁的书面申请。如果是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是劳动者进行撤销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不是所有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等,采取一裁终局。
以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一裁终局制是指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仅适用于小额纠纷和执行劳动标准的纠纷。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起诉,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协议。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者若需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义务,则必须先行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大前提。 在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
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裁决不能作为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否算是终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如果是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工作时间等的争议,那么属于终裁裁决。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可以通过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列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