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权利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位继承人才有权继承。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房产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遗嘱继承是意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二者完全不同。代位继承的具体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不可以适用遗嘱继承,因为其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能继承的只能是他父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在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中国的代位继承制度。根据法律规定,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可以是被
转继承中可以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在转继承中发生代位继承并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代位继承可以转继承。一般情况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又称为再继承或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代位继承后是没有转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而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而不会发生转继承,故可判断,代位继承后没有转继承。
没有。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因此,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是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
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民法典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以及养子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此,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
抚恤金不能代位继承,抚恤金不在遗产的范围之内。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