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成年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不能以抚养教育时间长短论,我国《民法典》婚姻编或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形成扶养关系所需要的期间进行规定; 抚养的真实含义应当是继父母和继子女如同亲生父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只要继父母子女之间有形成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法律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一致,所以继子女对继父母依法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
老人再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如果形成了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没有法定义务,但从尊重老人和关爱老人(特别是再婚父母没有其它子女可依托的情况下)角度考虑,应当从道义上给予必要的扶养或扶助之责任。
不赡养父母如果没有丧失继承权就有继承遗产的资格。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
不给老人赡养费的情况发生,老人是有权起诉子女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权利。
不赡养老人不一定分得到遗产。因为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不赡养老人的有可能分不到遗产。
不可以。民法典规定,对于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继承财产时,可以少分财产,对于有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甚至可以不分财产。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和女婿也可以分给财产。
法律规定如果老人还有子女,并且有赡养能力的,那么孙子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本人自愿可以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孙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过继子女会享有养父母的继承权,不会享有生父母的继承权。养父或者养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但是一定要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形成正式收养关系,没有形成正式收
法定继承中,养子女是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主要是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 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
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有: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子女每月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标准给付父母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