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条件主要包括: 1、公司的治理状态陷入冲突和僵局; 2、如果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申请主体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需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个人独资公司的解散条件主要包括: 1、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2、投资人决定解散公司; 3、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条件。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限制(1)提起主体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借鉴德国、日本的立法经验,诉请解散公司的原告的持股比例确定为全部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这种限定是必要的,可以防止少数股东不正当的滥讼行为
公司解散纠纷诉讼的情形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其他途径解决; 3、申请股东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
法定解散公司的条件有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效力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对于将要解散的公司,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入清算流程;如果是因为合并分立导致公司解散的,也必须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问题。 2.当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时,不
提起公司解散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应当持有股东10%以上表决权,通常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就代表拥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 2、公司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例如连年亏损,继续经营将导致股东利益损失不断扩大。 3、原告已经穷尽其他
公司发展的规模达到一定的程度,通过公司领导层的相关决策,会考虑设立一个分公司来拓展市场的业务,但是设立分公司,也有一定的限制性条件,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分公司必须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定不可以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