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第39条和40条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第一天被辞退,如果属于无过错性辞退,是有补偿的。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就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但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的,则不会有补偿。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试用期员工辞退原则上是不需要补偿的; (2)如果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就需要对被辞退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有补偿;被过错性辞退,无补偿也无赔偿;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则有赔偿,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计算的。
试用期辞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均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试用期间辞退员工,若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劳动者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若属于违法辞退的,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有补偿,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内试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试用期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有补偿。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对于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其补偿等于半个月工资,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应当具备考核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过了试用期后劳动者被辞退的,劳动者是有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
过了试用期,若是被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经济标准标准的赔偿金;若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未过试用期被辞退可以有补偿,要根据其被辞退单理由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或者违法相关法律规定辞退试用期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由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该公司的录用标准的或者其他法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