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特征是其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及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合同债权的基本特点有: 1、合同债权是基于合同效力而产生的权利; 2、合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3、合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 4、合同债权一般是财产性权利; 5、合同债权的其他基本特点。
电子合同的特征如下: 1、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订立的; 2、电子合同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通过在网络上的运作,可以互不谋面; 3、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具有电子化的特点; 4、电子合同
中介合同有以下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劳务; 2、中介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体人; 3、是有偿合同,中介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能要求报酬。 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 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由于仓储业是一种
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和特征是: 1、技术转让合同的目标是现有的技术成果; 2、技术转让合同为双重合同、有偿合同、承诺合同、重要合同; 3、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4、对让人有效; 5、对受让人的影响。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承揽合同的特征有: 1、标的特定,即承揽合同的标的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担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有偿性等特点; 3、承揽合同的其他特征。
单务合同特征在于单方允诺之债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对表意人有一定的约束力,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单方允诺之债的成立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单务合同在性质上是合同关系,要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单务合同是不可能发生
仓储合同的特殊特征: (l)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