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虽然行纪人是
代理商合同的特征:具有委托的性质、是无名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以及是不要式合同。对于代理商合同,也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可撤销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 .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意,它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然而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可以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将因意思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合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有名合同的特点如下: 1.具有明确名称。 2.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3.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4.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伙合同的特征: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
有下列特征: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担保合同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为提供的担保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比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
行纪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具有双务性、有偿性等特征; (2)行纪合同标的为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 (3)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行纪合同具有的其他法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主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
代理商合同特征: (1)代理商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代理商合同属于委托性质。 (3)代理商合同是诺成合同。 (4)代理商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而是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