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下列证据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 2、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 3、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
(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 (二)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 (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
刑讯逼供罪的行为表现为: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等其他法定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行为种类有:盗窃广播电视设施等公用电信设施;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盗窃其他的财物;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使用投毒、爆炸的方法偷鱼的;盗伐树木的;盗窃珍贵文物的;盗窃墓葬;盗窃公文印章的。犯有盗窃罪的犯罪嫌
危险驾驶罪行为有: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构成危险驾驶罪
认定盗窃罪的情形应有: 1、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盗窃罪的行为种类如下: 1、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如果是出于盗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构成重大抢劫罪有下列情形: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
(一)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 (二)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 (三)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
侮辱罪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盗窃罪包括盗窃公私财产、金额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产金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独处罚金金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未经他人允许,又不是出于公益性、新闻性目的,擅自将他人照片用于营利或者公开传播,又或者是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