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处罚时效为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是二年内。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造成了危害后果的,则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两年。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一种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间是两年,即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没有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当然,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被发现,只是没有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尚不确凿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追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
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有两年。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但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给予其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处罚的时效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两年,至多可延长至五年;而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内,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对复议时效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为二年。如果行政机关在二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则不能再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情况特殊的,该期限还可延长至五年,但是必须符合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条件。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为两年。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但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给予其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处罚的时效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后行政复议时间在六十日内。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在该期限内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而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