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诉讼要在六个月内起诉。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在上述期限内依法提出诉讼;如果是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要在十五日内起诉,该期限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内。如果行政相对人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但不动产案件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得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得超过五年。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已经收到复议机关所出具的复议决定书的,行政诉讼可在十五日内提起;如果当事人未申请行政复议,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
应在行政处罚作出后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自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但是法律有另外规定的按照另外的规定。
行政复议后,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