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不可以诉讼,而是需要在三天内申请复核。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具;如果存在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出具责任认定书; 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出具责任认定书。
如果是交警部门故意拖延时间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或者是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都可以申诉。申请复核的方法。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签字,但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只作为送达的依据。无论双方是否签字都不影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方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私了的,可以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需要写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
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下达了,也就是交警已经划分了责任的比例,那么事故双方就不需要在协商责任的划分了; 只是按照责任划分的了比例协商如何赔偿,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互相赔偿就完事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申请复议,但可以申请书面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有异议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要十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载明的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此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 (1)无需检验、鉴定的,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 (2)一般需要检验、鉴定的,33日内作出; (3)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58天内作出; (4)重大复杂的事故,73天内作出;如果有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收费。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所作的当事人责任认定的公文文书。
如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