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非法解除股东资格的公司决议; 2、非法变更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的公司决议; 3、侵犯股东法定权利的公司决议; 4、损害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决议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4、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5、超越股东会职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6.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隐名股东的义务有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而显名股东应当依法履行分配公司股权所得利润给隐名股东的义务,还有妥善行使因隐名股东出资获得的股权的义务。
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有以下: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自身的责任。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具体如下: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行使知情权: 第一种途径:通过名义股东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名义股东签署的协议或其他权利文件,要求名义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文件的书面申请行使知情权。 第二种途径:显名后行使知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行使知情权: 第一种途径:通过名义股东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名义股东签署的协议或其他权利文件,要求名义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文件的书面申请行使知情权。 第二种途径:显名后行使知
隐名股东不直接具有表决权,但可以由显名股东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的股东会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与稳定性,如果在召开股东会议时,隐名股东的法律关系未被公示,会导致股东会召开的人员存在不确定性、甚至股东会难以召开的情况,不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如果隐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主要有六大方面的权力,分别是投资经营决策权、人事任免权、审批权、增减注册资本等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控制和管理公司。一般
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 1、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2、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3、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4、其他情形。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的决议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根据无效的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主要包括: 1、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2、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3、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等其他情形。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