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该: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对于因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则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如果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对规定死刑的犯罪不是一定会判处死刑。因为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以下人员都不可以判处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罪犯死了就不需要开庭了,应当撤销案件。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
坐牢是指犯罪分子被关在监狱里,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法律要求,此种情况必须以明知他人有配偶为要件,不明知者则不构成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将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如果是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
犯罪分子因造成交通事故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是不一定要坐牢的,若其作出了应当撤销缓刑的行为,则应当收监进行刑事处罚。《刑罚》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
犯罪分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进行民事赔偿过后仍然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处以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
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的人,可以适用缓刑。所谓前科,是指接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就构成一般累犯。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犯强奸罪判刑需要的时间是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