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人
委托与代理,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代理关系通常可以包括委托关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而委托关系却不能是代理关系,可以是代理关系之外的关系;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严格意义上,一方不得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涉嫌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权。如果被对方发现的话,对方可以在请求离婚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主张,请求法院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
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应当根据转让的财产的不同来作出区别。对于不动产来说,由于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当事人必须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不动产的转让才能够发生相应的效力。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0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以及转让
丈夫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小三,原配可以直接向小三请求返还。小三拒绝的话,原配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小三返回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丈夫擅自赠与给第三者财产的合同,并不是绝对无效的。因为夫妻之间具有日常的家事代理权,如果丈夫的赠与行为符合
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被法律所禁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
社保卡转移到现在工作的地方的方式如下: 1、想要将异地社保转入当地首要的前提就是要在当地参与社保,有了个人账户信息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转入操作; 2、带齐资料到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缴存证明; 3、带齐缴费凭证、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转入地社保局办理合
男方在离婚之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另外一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收集证据。第一就是查找对方的票据或者是存款往来记录,看一看有没有大额的支付,比如说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等等。第二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对方是否有房产交易行为。如果对方有房产
社保卡转到异地,医保里面的钱不会清零,还是会存在社保卡里。可以办理医保转移后使用。具体转移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不是一回事,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
单位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 1、 养老保险,就是俗称的退休金,在工作期间缴纳,但是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 2、医疗保险,在住院时享受国家的医疗报销政策; 3、失业保险,在失业后领取相应的失
CEO是指的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在公司或者组织内部拥有执行权利,且这个执行权力是比较大的,一般是最终的执行权力。首席执行官是向公司的董事会负责的,而且往往就是董事会的成员。如果是比较小的企业,那么CEO可能同时也是公司的总裁。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