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抚恤金不能代位继承,抚恤金不在遗产的范围之内。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代位继承适用情形是在继承行为开始前,被继承人的子女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了,此时被继承人的子女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将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法条中明确规定,该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子女、孙子女等,而配
转继承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即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且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继子女的子女能否适用代位继承需要看情况: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对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就
财产的继承如下: 1、首先把所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拿出来给配偶,剩下的才属于合法遗产。对于遗产,在有遗嘱的前提下优先适用遗嘱,只有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才会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去继承; 2、按照法定继承的话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放弃继承就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然而依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的,就会视为接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
继子女的继承权是在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中获得的。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以让继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条件是:代为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为继承的继承人一定要有继承权;代为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根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条件是: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