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条件是,主体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一般会包括: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
我国的刑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究:第一、导致甲、乙、丙类传染病传播,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且严重影响生活;第二、采取防治措施后,没做好防治工作,或采取防治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灾情加重;第三、隐瞒、缓报、谎报疫情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不能构成故意。也就是说,应该知道自己严重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导致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但是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虽然已经预见到这种可能,但是相信凭借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是可以避免的,造成严重损失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条件是: 1、该罪的主体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 3、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 4、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必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一般包括: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导致乙丙类传染病流行的;造成传染病流行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认定: 1、主体要件,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上存在着过失,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3、客观要件,具有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了国家对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