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股东知情权纠纷中,主要需要以下证据: 1、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证据。提供证明在持股期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作为起诉材料。 2、股东应当提供证明已经向公司提交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并说目的的书面申请,且自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未书面答复
股东知情权纠纷需要的证据包括,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证据,股东在持股期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等,都是可以作为起诉的资料。法院对股东知情权请求的支持,判决公司有一定行为能力。如果公司审查不能证明股东的检查是不正当的,则应提供公司检查的证据。由此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的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都有权利诉诸
股东知情权纠纷中,主要需要以下证据: 1、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证据。提供证明在持股期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作为起诉材料。 2、股东应当提供证明已经向公司提交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并说目的的书面申请,且自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未书面答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股东知情权纠纷主要有涉及以下知情权的纠纷: 1、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 2、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权利; 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
股东知情权纠纷,以公司为被告。股东的知情权,是对公司的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的知情权,是向公司提出的申请,另一方主体是公司,因此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股东知情权属于股东为自身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享有知晓和掌握的权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履行相关信息报告和披露的义务。因
股东知情权纠纷需要的证据有,股东资格的证明文件,例如出资证明、股东名册;以及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的证明文件,例如本人的陈述、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等证据材料。
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在企业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前,企业的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
股东知情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第97条规定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